拼音:Ménɡtèlì'ěrYìdìnɡshū
全称《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限用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国际合作框架性协议。在1985年《臭氧层保护条约》基础上,于1987年9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会议上通过,故名。后作了多次修正与调整,主要有《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蒙特利尔修正案》《北京修正案》《基加利修正案》等。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淘汰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排放的对臭氧层破坏产生直接作用的物质,以及限制排放具有强温室效应的物质。主要内容:规定受控物质的种类、控制限额的基准和控制时间,并确定了评估机制。缔约方成员2016年为197个,中国于19991年6月成为缔约方成员之
类型:百科
来源:《辞海》(第七版)